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
依据《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长春高新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内容,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对2015年1月1日-2016年9月30日之间具备操作条件的十一条政策进行材料受理和兑现(此次受理材料的详细要求和相关附件见《2015、2016年度长春新区区科技创新资金申请指南》 。
2016年9月30日之后将按照长春新区新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关于促进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等政策执行,拟于5月开始。
一、注意事项
1、本次受理材料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之间,企业获得立项(2015、2016已完成验收项目)、各类荣誉称号、知识产权等,以官方证明文件日期为准。
2、申报单位或机构负责申报材料相关数据、附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予支持;
4、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和项目不予支持;
5、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不强制要求胶装,页数少可自行装订),加盖骑缝章,一式二份;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营业执照除外)进行资格审核。
6、除申报材料要求外,所有企业需已完成长春新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ccxqst.gov.cn/)注册登记,并被审核通过,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联系人:韩露)
7、北湖开发区、空港开发区、长德开发区内企业请联系所属科技局,不用将材料报送至高新区。
二、申报截止时间
1、2017年4月14日(周五)16:00
2、过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受理部门: 长春高新区科创委(原科学技术局)
2、报送地址: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839、853室
3、联系人及电话:
(1)科技发展计划匹配资金
联系人:孟瑶、宋国一
联系电话:85542570 (慧谷大厦839室)
(2)知识产权工作补助资金、商标工作奖励资金、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资金
联系人:张长欢、李燕耕
联系电话:87019089 (慧谷大厦853室)
(3)标准化工作奖励资金、长春新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联系人:韩露
联系电话:87019082 (慧谷大厦839室)
(4)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创新型企业奖励资金
联系人:孙晓林
联系电话:87019082 (慧谷大厦839室)
(5)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励资金、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奖励资金
联系人:王宏志
联系电话:87019082 (慧谷大厦839室)
(6)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资金、技术转移机构奖励资金
联系人:徐昊
联系电话:87019089 (慧谷大厦853室)
长春高新区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
(原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5日
[省内]2015-2016长春新区科技创新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 2015-2016长春新区科技创新资金 (附件打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