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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运维资质

发布时间:2018-02-23 12:31:38 浏览 5971 次

审批及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分会)制定、发布,版权归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数据中心运维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2. 审批方法

    数据中心运维资质的审批方式为:资质申请文件审查+现场情况检查。数据中心运维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审批的基本环节包括:

    a.资质的申请

    b.资质申请文件审查

    c.现场情况检查

    d.结果评价与批准

3. 申请申请企业可自愿向数据中心分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数据中心运维(服务能力)资质申请书》以及要求的附件材料。

4. 资质申请文件审查依据认证程序和相关标准要求,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进行评审,应确保:

    a)申请企业无理解差异;

    b)申请企业充分理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c)对于申请的范围、人员资格和工作场所等相关要求,管理机构均有能力实施审批。

5. 现场情况检查

    数据中心分会委托北京国信天元机房环境评测技术中心(认证机构)组成评审组,依据相关标准和审核要求,到申请企业现场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a)验证申请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

    b)通过检查、观察、访谈,验证申请企业的运维服务人员、技术、工具设备及管理能力;

    c)相关案例文档抽查。

    针对申请一级和二级数据中心运维资质的,评审组采取现场情况检查;针对申请三级数据中心运维资质的,可不采取现场情况检查。 

6.  结果评价与批准

    受托认证机构的认证人员依据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及实施规则要求,结合评审过程中采集的信息(对于存在不符合项的情况,需进行整改并由评审组验证通过),对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做出“通过认证”或 “不通过认证”的决定。

    对于通过认证的申请企业,数据中心分会在官网上公示 15 日无异议后发放资质证书。

    对于不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企业,认证机构应以书面的形式,数据中心分会确认未通过资质审批。

    申请企业如对决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数据中心分会提出申诉。数据中心分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7.  各级别评审要求

7.1 三级要求

7.1.1. 法律地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7.1.2. 财务资信要求

    注册资金 200 万元以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 1 年财务审计报告。

7.1.3. 办公场所要求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能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7.1.4. 人员素质要求

    运维团队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或运维管理工作经历。

    运维团队有工程及运维检修技术人员 12 人,其中具备人社部颁发数据中心运维岗位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8 人,且电气、空调通风、安全与监控、消防系统等各专业证书齐全。

7.1.5. 业绩要求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项目,且服务质量合格。

7.1.6. 服务管理要求

    a)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b)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保密责任,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c)建立人员管理程序和能力考核指标;制定业务和技能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

    d)建立文档控制程序,明确文档管理职责,任命管理人员,确保项目文档资料妥善保管。

    e)提供与运维服务相适应且合格有效的工具,如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确保运维项目的实施。

7.2 二级要求

7.2.1. 法律地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7.2.2. 财务资信要求

    企业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近 3 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 2 年财务审计报告。

7.2.3. 办公场所要求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能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7.2.4. 人员素质要求

    运维团队技术负责人具有 7 年以上从事数据中心机房工程或运维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运维团队有工程及运维检修技术人员 30 人,其中具备人社部颁发的数据中心运维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四级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电气、空调通风、安全与监控、消防系统等各专业证书齐全。其中具有技师证书(二级)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7.2.5. 业绩要求

    企业近 3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数据中心机房相关运维服务项目(不同项目),且服务质量合格。

7.2.6. 服务管理要求

    a)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b)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保密责任,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c)参照国际或国内标准,建立业务范围覆盖运维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d)提供与运维服务能力相适应且合格有效的软硬件工具,如电工工具、检测仪表等,确保运维服务项目的实施。

7.3 一级要求

7.3.1. 法律地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7.3.2. 财务资信要求

    企业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上。近 3 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

7.3.3. 办公场所要求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办公条件,能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7.3.4. 人员素质要求

    运维团队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数据中心机房工程或运维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运维团队有工程及运维检修技术人员 80 人,其中具备人社部颁发的数据中心运维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四级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电气、空调通风、安全与监控、消防系统等各专业证书齐全。其中具有技师证书(二级)的人员不少于 8 人, 具有高级技师证书(一级)的人员不少于 4 人。

7.3.5. 业绩要求

    从事运维服务服务 5 年以上。

    企业近 3 年承担过 3 项造价 300 万元以上数据中心机房相关运维服务项目(不同项目),且服务质量合格。

7.3.6. 服务管理要求

    a)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b)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保密责任,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c)参照国际、国内标准,建立业务范围覆盖运维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

    d)提供与运维服务能力相适应且合格有效的软硬件工具,如电工工具、检测仪表等,确保运维服务项目的实施。 

8. 获资质企业的监督管理

8.1. 频次和方式

    数据中心分会对获资企业实施监督。获资质企业需每年递交一次审核文件,申报原申请文件中发生的变更和当年完成业绩情况。当发生重大变更、事故或客户投诉时,企业应增加主动申报资料的频次。

    监督审核必要时需到获资企业现场实施,且在资质审批后有效期内不少于一次现场监督审核。当获资企业发生重大变更、事故或客户投诉时,可增加现场监督审核的频次。

8.2. 监督内容

    监督审核除包括初次评审的内容外,还应对上一次审核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和观察项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进行验证。

8.3. 监督结论

    对于通过监督审核的获资质企业,数据中心分会将做出维持资质有效的决定;否则,暂停或撤销其资质证书。

8.4. 信息通报

    为确保获资企业的服务能力持续有效,获资企业应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及时向数据中心分会报告以下信息:

    a)组织机构变更信息;

    b)安全事故、客户投诉信息;

    c)其他重要信息。

    数据中心分会应及时对上述信息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增加监督审核频次、暂停或撤销资质证书。

9.  审批周期

    审批周期是指申请被正式受理之日起,至资质证书颁发,实际发生的时间,包括认证受理、文档审核、现场审核、认证决定以及证书审批等环节,一般为三个月。

10.  资质证书管理

10.1. 资质证书有效期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获资企业如持续满足标准要求,且完成年度申报通过年度监督评审,可保持证书有效。

    资质证书到期前六个月,获资企业可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进行资质复评审。

    复评审流程按照新申请流程处理。

10.2. 暂停资质证书

    获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机构应暂停其资质证书及认证证书:

    a)未按规定接受监督审核;

    b)违规使用证书,且未造成不良影响;

    c)监督审核有严重不符合项;

    d)不接受管理机构实施监督;

    e)获资企业被投诉且经核实,但未出现严重事故、未影响其继续有效提供服务;

    f)其他需要暂停资质证书的情况。

    资质证书暂停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在资质证书暂停期间,企业可提出恢复资质证书的申请,并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资质证书。

10.3. 撤销资质证书

    获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机构应撤销资质证书及认证证书:

    a)证书暂停期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证;

    b)违规使用证书,造成不良影响;

    c)获资企业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被投诉且经核实,影响其继续有效提供服务;

    d)被客户投诉,经调查事实存在

    e)其他需要撤销证书的情况。

10.4. 注销资质证书

    获资企业因自身原因不再维持资质,可向管理机构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管理机构应及时给予注销。

    资质撤销或注销后,管理机构应及时并在官方媒体予以公告。

10.5. 资质证书变更

    资质证书变更如只涉及地址、资金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获资企业需递交变更申请,经书面审核批准后,管理机构可更换其证书并收回原证书。

    如获资企业发生除以上外的重大调整,应向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管理机构需进行现场验证,并做出审核决定。

11. 资质证书的使用

    资质证书持有者应按数据中心分会要求申请备案后获得资质证书和认证证书双证。证书具备唯一性,仅供持有者使用。

12.收费

    数据中心运维资质管理费用按以下规定收取,其中:一级运维资质为人民币3.6 万元/每资质有效期,二级运维资质费用为人民币 3 万元/每资质有效期,三级运维资质费用为人民币 1.8 万元/每资质有效期。以上费用包含审批、认证和

监督费用,但不包含因现场情况检查或现场监督审核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